为了入住于外国人企业专用园区,而应满足各园区需求的外国人投资股权。
然而,入住企业入住于产业园区后,由于不可避免的原因而撤销外国人投资股权等丧失入住资格条件时,与产业资源部长官进行协商,应在2年以内充足投资股权。因此,在指定期限内,无法充足投资股权时,根据各园区租赁合同规定,解除合同。
n Invest KOREA是为代办或支援工厂成立所需的各种手续
n 希望成立工厂的外国人投资企业进行工厂成立承认、建筑许可等民愿事务处理时,Invest KOREA向民愿处理机构长官传送民愿,以使迅速处理民愿
n 此外,对重要事项另外组建TF组,提供深层次的支援
n 筛选产业园区、个别厂地等厂地,并支援厂地的选择
在首都地区,根据首都地区整顿计划法,不仅规定工厂成立的总量规章制度,而且还规定在产业聚合活性化及工厂成立相关法律施行令附表中,允许和限制在过密遏制区、发展管理区、自然保全区等中新设、增设或转移工厂的各种事项。
根据产业聚合活性化及工厂成立相关法律第13条的规定,承认工厂成立时,建筑许可成为议题予以处理,所以申请工厂成立承认同时还应申请建筑许可,以此可缩短工厂成立期限。
此外,根据《外国人投资促进法》第17条第1项的规定,当工厂成立承认等一并处理民愿时,由于可将各种认可ㆍ许可事项作为议题予以处理,所以可大大缩短民愿处理期限。
申请成立工厂时,并非一定具有对土地的拥有权,只具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即可,在得到厂地基准确认后,只要是可成立工厂的地区,可从土地拥有者得到土地使用许可书,这样即使是土地拥有权转移之前,也可申请成立工厂。
在产业园区内,对于新建工厂用建筑物等的企业所获取的房地产,免除获取税和注册税,并且有关其房地产的财产税和综合土地税从获取之日起分别在5年内减免50%,而入住于首尔ㆍ仁川ㆍ京畿以外地区的产业园区时,100%免除。
n 在国家拥有的产业园区入住的外国人投资企业,根据投资行业及规模,可减免租赁费的50%
n 可运用资金支援优惠、经营信息、技术教育、园区内支援设施等多种经营基础设施
◈ 外国人投资区为引进大规模外国人投资,可在外国人投资者希望建立工厂的地区,通过引进协商事后予以指定。
◈ 外国人投资自由区的指定条件如下:
n 外国人投资金额为3千万美元以上时
◈ 此时,征税减免优惠与高度技术伴随事业相同,还有开发所需的费用和港湾、公路的基础设施 安装支援的各种优惠。此外,对国家拥有土地的租赁费100%减免
◈ 自由贸易区根据自由贸易区指定等相关法律,以外资引进、贸易振兴、地区开发为目的,指定为港湾或机场的周边区或产业园区,目前,马山、益山、群山、大佛、仁川港、釜山港、光阳港、仁川机场等8个地区已被予以指定。
◈ 入住资格是经营包括制造业的物流业、贸易业、支援服务业等行业
n 外国人投资无限制的制造业
n 仓库、运输、装卸、包装、展示、销售等物流业
n 以出口ㆍ进口交易为主要目的的批发业
n 金融、报关、信息处理、工人福利事业等入住企业支援行业
◈ 土地租赁主体为国家,入住优惠为可减免租赁费,关税保留,并形成各种行政支援的一站式服务。此外,征税减免仅限于在制造业方面为投资金额达1,000万美元以上、物流业方面为投资金额达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外国人投资区的法人税、所得税在5年内100%、2年内50%减免,而地税在3年内100%、2年内50%减免
当前外国人企业专用园区主要由忠南天安、忠北梧仓、光州坪洞、全南大佛、庆北龟尾、庆南 晋舍等6处。
◈ 外国人企业专用园区的入住资格是外国人投资比率为30%以上的合作企业,投资金额应达5千万韩元以上(坪洞、大佛为10%)
◈ 在入住外国人企业专用园区的企业中,作为高度技术伴随事业,投资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可100%减免租赁费,而作为一般制造业,投资规模达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可减免75%租赁费,租赁期限为50年,还可延长。
计划厂地根据指定目的及指定权者,可分为国家产业园区、地方产业园区、农工园区等。
n 国家产业园区是为培育国家期间产业及产业技术产业,而由中央政府予以指定、开发、管理的产业园区,已被指定的有包括外国人企业专用园区和自由贸易区的45个园区
n 地方产业园区是为了通过将产业适当向地方分散,以此促进地区经济,而由地方政府(市ㆍ道)予以指定、开发、管理的产业园区,在全国已被指定的有175个
n 农工园区是在农渔村区,为引进和培育提高农渔民所得的产业,而由地方政府(市ㆍ郡ㆍ区)予以指定、开发、管理的产业园区,在全国已被指定的有315个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