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到韩国的外国人必须持有韩国的签证吗

入境到韩国的外国人必须持有有效的护照或船员手册和在外公馆(是指海外驻在韩国大使馆及领事馆)签发的有效签证。但下列情况可无签证入境:

n 获取再入境许可后出境,并在再入境许可到期之前入境的人

n 签署韩国和签证免除协定的国家,并根据该协定符合免除对象的人

n 履行外国政府或国际机构业务的人,在因万不得已的事由而未申领签证入境的人

n 以到韩国旅游或经过为目的入境的人

n 其它法务部长官为韩国的利益而认为有必要入境的人

签证免除协定的签署内容根据不同的协定签署国家会有所差别,但它仅限于一般不领取报酬或不进行盈利活动而以旅游ㆍ访问为目的,短期(3个月以内)滞留的人。

截止到2004年4月末,与韩国签署签证免除协定(Visa Waiver Agreement)国家英国、法国、德国、新加坡、新西兰等78个国家,这些国家的国民入境到韩国时,可获得签证免除(B-1)滞留资格和协定上的滞留期限(大部分为3个月)。

截止到2004年4月末,无签证入境许可对象的国家有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50个国家,这些国家的国民在以旅游ㆍ经过为目的入境到韩国时,出入境管理公务员对其赋予旅游ㆍ经过(B-2)滞留资格和30天的滞留期限后允许其入境。但加拿大国民可获得6个月的滞留期限,而澳大利亚ㆍ香港ㆍ斯洛文尼亚的国民则可获得90天的滞留期限(依据相互主义原则)。古巴、马其顿等未建交国家、中国、蒙古、菲律宾、巴基斯坦、尼泊尔、尼日利亚等,对在韩国国内多发生非法滞留者的国家国民,不允许无签证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