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网上支付超过10万韩元立即通知

发表时间d 2003-10-22 关注人数 5837

内容

据悉,今后若在网上用信用卡、手机、固定电话等媒介结账,立即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息等通知结算内容。 

但要享有这种结算内容通知服务,用信用卡时必须超过10万韩元,用固定、无线电话结算时则必须一次结账额超过3万韩元或一个月内累计3万韩元以上。 

公正交易委员会表示,将自10月21日起采取及施行‘关于在电子商务上保护消费者的指针’,该指针具体规定从去年实行的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的标准,还包括对有关业界的劝告。 

稿件来源 :每日经济 200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