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将实施外国企业现金奖励制度

发表时间d 2003-09-04 关注人数 5635

内容

为吸引对韩国经济可作出贡献的一流外国跨国企业,韩国政府将实施现金奖励制度(cash grant),把一定比率投资额以现金形式支援给投资公司。 

韩国政府于2日在由卢武铉总统主持的国务会议上通过了‘外国人投资促进法’修定案,其主要内容包括对于新建工厂的外商投资,考虑到技术转移效果、就业岗位创造规模等的因素可提供一定比率的投资金额。 

根据修订案,其对象包括在配件、材料产业领域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或投入500万美元以上的研发设施等,现金补贴的范围只限为工厂新建费用、设备投资费等总统令所定的领域。 

目前,已有英国、爱尔兰、以色列、中国等国家施行这一制度,以现金形式支援投资额的10-20%。 

同时,修订案还规定,今后将采取为引进外国人投资的奖励金制度,让地方自治团体长给为引进外商立下汗马功劳的人颁发奖励金。 

此次国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国家有功者礼遇及支援的法律’修订案和‘关于光州民主有功者礼遇的法律’修订案,已决定今后加强对他们的礼遇及援助事业。 

原在国家机构或企业单位等的录用考试上,国家有功者仅在笔试可获得10%的加算分数,但按照该两个修订案,他们今后能够在所有阶段的考试上均取得相同比率(10%)的加算分数,直到最终录用决定阶段为止。 

其中还包括,今后原来很少录用有功者的国家机构、地方自治团体将新录用技能职公务员或技能军务员时,将得到国家报勋处的推荐后特别录用他们,以大大改善就业环境。 

会议还通过了兵役法施行令修订案,若除了基督教、天主教、佛教以外的其它宗教也具有一定规模的组织和信徒的话,让他们可设置军宗军官,特意组织军宗军官运营审议委员会,公平运用军宗军官制度。 

稿件来源 : 2003年9月2日 联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