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取缔雇用非法滞留外国人的单位

发表时间d 2003-11-11 关注人数 5892

内容

韩国政府表示,为引导非法滞留外国人的主动离境,大力加强对用人企业的取缔活动。 

在韩滞留4年以上的外国人立即主动离境的话,可享受参加按照明年实施的雇用许可制再次入境时所需的‘韩语考试’的机会。 

同时,若以疾病治疗、生育等为由难以立即离境,根据国际惯例可延长出境期限。 

政府8日上午在三清洞总理公馆在国务总理高建的主持下召开了国政悬案政策调整会议,在此表明,迄今为止非法滞留外国人的总申报率达83.6%,在离境对象者12万名当中共7千多名已离开韩国。他们认为在此情况下必须最大限度地引导非法滞留外国人主动离境,推出了上述内容的具体对策。 

有关人士说明,‘此次措施主要归纳为两个方向:加大对用人单位的取缔力度,以限制非法滞留者的录用;向主动离境的外国人提供优惠措施。’ 

政府将从主动离境到期的11月6日开始严格对付雇用非法滞留外国人的企业单位,如通告2千万韩元以下的犯规罚金、处以3年以下的徒刑或2千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稿件来源 :2003年11月8日 联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