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议案(提议)
- 向京畿道知事或教育監提出
- 常任委员会提案
- 委员倡议(全体议员的 1/5 以上或 10 人以上联名提议)
议案受理
- 议政室确认议案格式后受理
- 按议案处理台帐的顺序填入议案编号
议案分发通知
- 用挂号信发给每位议员
- 在全体大会上分发常任委员会的审议报告
大会报告
- 议长向全体大会报告提出的议案
提交常任委员会
- 议长将提出的议案分类提交到各个常任委员会
- 如议案类别不明确时,则与议会运营委员会协商,由有关常任委员会决定
常任委员会审查
- 按提案人说明目的、专业委员研究报告、质疑答辩、表决的顺序进行审查
- 对于条例议案,应确认是否与上位法律相抵触
- 如认为需要预算或重要议案时,应听取知事的意见
常任委员会审查报告
- 以书面形式向议长提交审查经过和结果,以及其他需要的事项
- 审查经过、议案说明要点、专业委员会研究报告要点、修正案要点(需要修改通过时)、
审查结果等
议案送达
- 条例议案:5 日内送至地方自治政府首长
- 预算议案3 日内送至地方自治政府首长